【施政報告2018】產假延長至14周 各地產假有幾多?
發布時間: 2018/10/10 11:50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39
施政報告出爐,新推出的多項惠民施政政策中,其中產假將由10周延長至14周,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女性僱員支付的新增4星期產假薪酬,以36,822港元為上限,即是說月入5萬港元或以下的僱員,她們的額外4星期產假薪酬全數由政府承擔。
即使本港的產假增至14周,仍比鄰近多個國家及地區少,而比較世界各地產假後,以丹麥18周產假極為優越,至於鄰近香港的中國內地婦女,基本擁有18周至25周不等的產假。
延長產假至14周將與日本和歐盟睇齊
本港女性員工產假增加至14周後,與日本和歐盟法定產假看齊,但仍遜於新加坡16周產假,而新加坡的產假是全數支付薪酬。而台灣則有8周產假,產假薪酬視乎入職年期而定,韓國有90天(約12周)產假,女性僱員可享受全薪產假。
至於內地職場婦女產假基本是128天(約18周)至180天(約25周)不等,以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山東等地產假為158天(約22周);福建產假由158天至180天不等;天津、浙江、湖北、廣東產假則為128天。
大多數非洲國家的女性僱員亦享有至少12周法定產假,以南非共和國為例,當地女性可享有連續4個月(等同17周)的產假;東非國家肯亞亦有3個月(約12至13周)全薪法定產假;部份歐洲國家如丹麥的職場女性,更可享「前4後14」共18周全薪產假,且全由政府資助,十分優越。
更多有關【施政報告2018】的報導請【按此】。